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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问题?

ask****139 北京-东城区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2.05.18 19:31:57 483人阅读

我想咨询诈骗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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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5170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金融诈骗犯罪数额的规定没有变化,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中规定的金融诈骗犯罪,新刑法在修订时进行了吸收。审判实践中,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标准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的规定判处,因此,在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也可以参照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规定判处。即,个人进行合同诈骗数额在5千元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合同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合同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以上是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

2022-05-18 19:59:0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0741条

可以的

2022-05-25 13:41:06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517条

您好,是否构成诈骗罪,取决于是否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欺骗他人,导致他人作出错误认识将财产交付从而造成损失。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表现有很多种,具体需要您提供更详细的说明,律师好进一步帮您进行分析判断。您可以致电律师详细咨询。

2022-05-20 16:1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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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建议您详述具体要咨询的问题,进一步为您分析,也可以电询

2022-05-19 13:47:38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及时报警,警方调查

2022-05-19 08:3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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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10099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071条

说吧

2022-05-18 21:02:27 回复
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52811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05-18 20:5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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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88063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290条

现在到哪个阶段了?F

2022-05-18 20:43:2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840条

您好,您可以说说具体情况。

2022-05-18 20:34:0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6058条

你好,请讲详细情况,给你分析一下。

2022-05-18 20: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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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方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要求立案。如果警方拒绝立案,你们可以去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也可能是有的借款人故意编造谎言,自己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等。据此,要看行为人在取得贷款后,应综合评判,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的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贷款到期不能按约定偿还,也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正确区分本罪与借款经济纠纷的界限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在认定“贷款诈骗罪”时,应特别注意本罪与借贷经济纠纷的区别。也就是说,也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行为。在这里就要较为准确地把握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为己有的目的。 第三,致使他人所欠自己的债务不能如期回收,是否积极地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约定的用途,如果事实如此,尽管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但仍未全部还清,,行为人对此是否已经十分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之后,也不宜简单地认定为贷款诈骗,不能把贷款到期不还简单地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因为,而应当以民事借贷纠纷进行处理。 第二,贷款到期不还可能有多种原因: 第一,在发生贷款到期不还的结果时,要看行为人申请贷款时:有的可能是因为经营不善,还要看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是否有积极偿还的表现,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在努力偿还贷款,管理不当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的贷款;有的可能是因为市场行情发生了重大意外变化,从而自己也就随之缺乏了偿还能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也可能是有的借款人故意编造谎言,自己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等。据此,要看行为人在取得贷款后,应综合评判,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的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贷款到期不能按约定偿还,也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正确区分本罪与借款经济纠纷的界限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在认定“贷款诈骗罪”时,应特别注意本罪与借贷经济纠纷的区别。也就是说,也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行为。在这里就要较为准确地把握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为己有的目的。 第三,致使他人所欠自己的债务不能如期回收,是否积极地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约定的用途,如果事实如此,尽管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但仍未全部还清,,行为人对此是否已经十分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之后,也不宜简单地认定为贷款诈骗,不能把贷款到期不还简单地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因为,而应当以民事借贷纠纷进行处理。 第二,贷款到期不还可能有多种原因: 第一,在发生贷款到期不还的结果时,要看行为人申请贷款时:有的可能是因为经营不善,还要看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是否有积极偿还的表现,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在努力偿还贷款,管理不当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的贷款;有的可能是因为市场行情发生了重大意外变化,从而自己也就随之缺乏了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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