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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权利质押我的绿本吗?

ask****970 贵州-黔南 抵押担保咨询 2022.04.02 13:54:24 460人阅读

销售有权利质押我的绿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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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动产监管既不属于质押也不属于抵押,从法律上来说,是监督管理的意思,一般是法律或者合同设定的一项义务。

您好,关于销售返利有涉嫌商业贿赂的本质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商业贿赂的内涵及法律依据
《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
第二条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其中所谓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虑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号)
第八条
第一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论处。”基于此规定,商业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典型形式。《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
第五条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商业返利的内涵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号)第二项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
第六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经营者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接受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本规定所称明示和入帐,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第七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3)销售返利有涉嫌商业贿赂的本质区别
基于以上分析,如实记账的商业返利不是商业贿赂,不如实记账的商业返利是商业贿赂。两者的本质区别是:商业返利是在购销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且提供方和接受方都把返利如实记账,而商业贿赂无论在购销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提供方和接受方都没有把返利如实记账。纵观当今社会经济生活,凡商业贿赂行为,无论其情节如何复杂、手段如何隐蔽,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就是用不正当利益收买以争取交易机会,或更优惠条件,或更多的竞争优势。因此,商业贿赂与商业返利的本质区别归纳如下四点:

一、销售返利为法律所允许,在市场竞争中只要有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都可以采取,从某种意义上对争取交易机会的作用相对有限,而商业贿赂为法律所禁止,少数违法者擅用,更容易争取交易机会。

二、销售返利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方式进行,而商业贿赂在方式上没有限制,可以针对对方的特点、个人爱好、习惯投其所好,有的放矢地进行,更容易击中对方要害,也就更容易争取交易机会。

三、销售返利只能作用于交易对方单位,而商业贿赂还可以作用于相关个人以及对交易有直接影响的关键人物,且不会因此增加对方的税收负担,当然更容易为对方接受。

四、销售返利由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导致销售方的利润减少,而商业贿赂虽然表面上也会减少销售收入,但由于其商品在市场上的单价没有下降甚至因为商业贿赂使质次价高的商品得以销售,从而为销售方带来更多的利润。

①因债权提前得以清偿或其他原因当事人要求提前解除质押合同登记的;
②专利权因被宣告无效、撤销或其他原因丧失的;
③因主合同无效致使质押合同无效的;
④质押期限已届满的;
⑤其他原因。此外,对提交虚假合同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伪造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有关合同登记将被依法注销;并由当事人所在地专利管理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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