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取保候审并没有剥夺犯罪嫌疑人政治权利,是可以参于相关的政治活动,如选举或被选举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
以下是村委会选举中限定什么人不能参加:根据《村委会选举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限定:年满18岁的村民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除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脱离本村超出6个月,未承受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出者外,年满18岁的本村村民一律予以选民登记,不受任何限制。第一百三十五条具有选民资格,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超出6个月,承受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入的,应予登记。除上款人员外,户口不在本村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限定:年满十八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寓居时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掠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以下是村党委或村党支部选举不能参加人的限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限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罚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限定,非乡下人口参加寓居村选举的,需要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搜索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限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寓居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寓居,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寓居2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认可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寓居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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