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茂名法律咨询 > 茂名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 2017年邯郸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都有什么内容啊?

2017年邯郸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都有什么内容啊?

广东-茂名 补偿标准咨询 2017.06.29 13:41:19 17人阅读

你好律师,请问2017年邯郸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都有什么内容,今年我们家里的土地也在征地范围内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茂名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茂名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2)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对象;
(6)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7)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2017-06-29 13:53:19 回复

第二章 补偿
  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对于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再分配,属村民自治范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来决议。如对该决议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由法院来裁决,首先应确认该享受村民利益的人是否具有村民的资格身份,而对于死亡的人,已不为民事主体,一般不具有享受分配利益的资格,除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决议。

关于2017邯郸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林地补偿标准
97333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林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那么关于林地征用补偿都有哪些政策呢,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
54423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拆迁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那么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都有哪些规定呢,那么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宅基地补偿办法有哪些,以及农村宅基地补偿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141955人阅读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比如农村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青苗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等内容,以及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19358人阅读

近年来,我国交通的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各类设施的建设也随处可见,在规划区域后就会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今天为大家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有关知识,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细则内容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征地政策
51128人阅读

征地相关的最新政策一直收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当然各地在征地过程中的具体实施略有不同,那么征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国家征地政策规定了哪些内容,以及农村征地政策规定是什么,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