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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春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涉及到货物损失

ask****089 黑龙江-哈尔滨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06.24 14:57:24 1人阅读

我在长春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涉及到货物损失,交警判定我全责,但是对方要的货物损失费太离谱,没有达成和解,对方起诉到法院,如果需要你们代理这起案件,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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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长春 咨询解答:22873条

您好,你这样的案件,是我们做的最多的案件了,我们的收费要根据对方的起诉金额和案件的整体情况,才能确定的。

2017-06-25 15:28:06 回复

对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损失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2、部分损失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Adjustm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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