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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是

胡** 黑龙江-哈尔滨 损害赔偿咨询 2021.05.30 10:47:07 399人阅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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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是”的相关解答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可参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有八章五十五条。八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分别规定了立法的宗旨、该法的调整范围和该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分别规定:
    1、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3、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5、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6、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消费者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监督权;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分别规定了应依法向消费者履行的义务,以及接受消费者监督,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不得作别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得侮辱消费者人格等项义务;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分别规定了国家的5条职责;第五章消费者组织,首先规定了什么是消费者组织,其次,规定了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最后,对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做了一项限制性规定;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2021-05-30 10:48:07 回复

主体是:
1、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经营者,是指为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求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组织或法人;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才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赔偿责任主体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几条主要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和范围。保护对象是指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据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其具体内容包括消费者因经营者的原因而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在交易过程中受到欺诈、勒索等有违公平的情况。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根据商品的性能加以使用,同时,商品的购买者与使用者也往往并不一致,这就有必要对商品使用者的权益也要加以严格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保护自己购买商品归自己直接使用者,又保护使用他人购买商品者。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这里所称的服务,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包括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饮食服务、美容美发、旅馆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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