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的刑期的话,要根据诈骗的数额来确定,从我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规定来讲的话,虽然各地标准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分为三档: 首先来说的话是5000元以上的被害金额; 第二档是10万元以上的被害金额; 第三档来说的话是50万元以上的被害金额。 先说 第一档,如果被害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话,按照我们的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而且根据我的经验来讲的话,一般是9个月为基础,每涉及增加3500元的话,增加一个月的刑期。 第二档的话,就是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这类犯罪来讲的话,一般的经验是从4年为起刑点,每涉及增加6000元的犯罪金额的,就会增加一个月的徒刑。 第三档也是50万元以上,这种一般是以11年为起刑点,每增加6万元,增加一年的刑期。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这类犯罪具体判刑要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其他情形,还有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首、坦白等,从轻的情形来综合性的判断。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看诈骗的数额来确定。
一、根据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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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二、罪又称组织领导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或纯资本运作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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