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假释后表现良好,则考验期结束即可办理出狱。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有期徒刑的假释的考验期是剩余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是十年。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假释之日起,犯罪人就可以离开,开始接受假释考验,当考验期结束而其没有违反假释考验规定时,就视为原有刑期已执行完毕,不再收监执行,并将予以公开宣告。
如果假释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另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将结束假释,继续收监,新罪或漏罪还需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1、服刑人员符合假释条件后,监狱制作文书材料(含接受当地司法局意见)经”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后(一般要1-2个月),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向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建议,法院接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月。
2、监狱按法院假释裁定书发放假释证明书。整个法律程序下来一般要3-5个月。另,法院也可能不予裁定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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