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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里的胎儿有继承权

ask****581 云南-昆明 遗产继承咨询 2021.05.25 10:31:32 360人阅读

肚子里的胎儿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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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有遗嘱,没有指定给孩子,就没有份额。

2021-05-25 11:2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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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份额

2021-05-25 11:05:17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16762条

如果胎儿在分娩出时是活体就有继承的资格 如果不是就没有呢

2021-05-25 13:52:36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8017条

你好,根据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

2021-05-25 10:50:06 回复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 继承权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
胎儿是一个将来可能的权利主体,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权即可实现,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就不具备继承的主体资格,失去为其保留遗产份额的法律意义。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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