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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辞职但单位不批

ask****056 广东-中山 其他咨询 2021.05.21 17:12:34 319人阅读

我想辞职但单位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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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按相关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是一项权利,试用期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试用期后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即可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注意保持好自己已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的相关证据即可,辞职期到期后即可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肯,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021-05-21 19:2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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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330340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中山 咨询解答:5113条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反映维权

2021-05-22 23:1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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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80027条

可以自离,不影响工资发放

2021-05-21 22:54:30 回复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力字〔〕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对于辞职单位不批准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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