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造成脾切除,甲乙均满14周岁,请问上课的教师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承担学校和教师如何分担责任?
安*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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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 23: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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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当时上早读课 甲同学将乙同学的书碰到地上,乙反复骂甲,甲就手一挥打在乙的肚子上(就打了一下) 。老师在教师前面没发现学生也没报告,课后乙到办公室说肚子疼,教师和学校及时将学生送医院并通知家长,最终造成脾切除,甲乙均满14周岁。
请问上课的教师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承担学校和教师如何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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