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协议内容的
您好,关于协议书只有乙方签字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书只有签名有效吗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仅从没有盖章来判断协议是否有效,过于片面。理由如下:
一、如果合同是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二、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的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三、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下,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所以,没有盖章的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并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
阿颖和丈夫结婚已经一年多了,他们有个孩子已经11个月大了。就在自己怀孕的时候,丈夫却在外面有了外遇,当初也没有直接的证据,手上只保存着丈夫和那个女人很长很长的通话记录。分娩时住院的所有开销,都是阿颖拿自己的信用卡支付的,丈夫的工资都由他自己掌控,自己能依靠的就是娘家的一些照顾。
她原本还希望孩子的到来可以让丈夫迷途知返。没想到,刚生完孩子没多久,丈夫竟动手打她,还拿她的信用卡套现以偿还赌债。孩子一天天长大,可是丈夫却从未在孩子的身上尽父亲的责任,从未抱过孩子一天。曾经因为孩子的哭声吵到他睡觉,丈夫用被子将孩子蒙住,想闷死孩子……
最后,丈夫和她签了一份协议书,同意家庭的债务由丈夫偿还,孩子的抚养权则归阿颖。但是,现在丈夫的家人却又主张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阿颖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律师求助,自己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丈夫当初签下的那份协议书在法庭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孩子出生至今,丈夫和他的家人未在孩子身上花一分钱,而自己分娩时信用卡支出的钱以及丈夫用信用卡还的赌债,是否能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律师解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男方不仅存在家庭暴力,并且有外遇,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同时其情形不利于子女的成长、教育,他们的孩子应由女方抚养比较适合,同时男方应承担抚养费用。至于夫妻在离婚前所签协议,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没有违背法律规定,该协议可以作为离婚诉讼过程中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参照的依据。
关于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条规定明确,所谓的共同债务必须系为因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而上述情况系男方的个人行为及非法行为所欠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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