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借了一个打工认识的朋友100块钱,她说她老公要买车,然后我发了工资义不容辞的就借给她了,后来她多次有困难,我还先后几次也打过钱给她,加起来都有三千了,现在我有困难了,想让她把钱还我,几次发短信给她,她什么都不说也不回,欠债还钱不是天经地义吗,我做错了吗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为宜
建议你咨询办案律师,如没有委托律师,你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真诚为您服务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