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中第二种情形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实践中,何种情形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并没有规定,当然也不可能规定。这需要用人单位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规定出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纪,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哪些情形属于轻微违纪。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报警处理。如果金额小,也可以进行单位纪律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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