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逃避债务如何惩罚 如何惩罚不一定。需要看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谁,举例: 1、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不是破产清算企业,可以执行。 2、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破产清算企业,不可以。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按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接受清偿。 理由: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一是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二是正在进行执行的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按照刑法、征管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可从两个方面加以界定,其
一,从偷税额看,凡偷税不足应纳税额10%的,或者偷税额总数不足1万元的都属于一般偷税违法行为,只有偷税额占应纳额10%以上且偷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偷税罪。其
二,凡二年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予以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达一万元的构成偷税罪,而两年内因偷税而被处二次以下行政处罚或虽经二次税务行政处罚但再未偷税的、二次处罚后又偷税且偷税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是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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