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津贴是给单位的,直接打在单位账户上。 生育之前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0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营养费。休产假期间单位要正常发放工资,津贴就补贴给单位,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单位要给职工,也就是津贴和工资哪个高职工就得多少钱。单位产假工资不发就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仲裁,投诉举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津贴发放形式有几种
生育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解答如下, 如果你已经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你老婆生小孩就有补贴。社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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