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东南法律咨询 > 黔东南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应当怎样处罚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应当怎样处罚

杨* 贵州-黔东南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1.03.23 06:47:26 333人阅读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应当怎样处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黔东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黔东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免职。对于有上述情况的,除了应当予以免职外,还可采取将上述情况通知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辖区内公开通报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3-23 06:49:26 回复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免职。对于有上述情况的,除了应当予以免职外,还可采取将上述情况通知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辖区内公开通报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免职。对于有上述情况的,除了应当予以免职外,还可采取将上述情况通知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辖区内公开通报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免职。对于有上述情况的,除了应当予以免职外,还可采取将上述情况通知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辖区内公开通报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19412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227896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4689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8920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