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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尸体罪一般判多少年

贾* 黑龙江-佳木斯 名誉毁谤咨询 2021.03.14 03:22:29 1454人阅读

侮辱尸体罪一般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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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妇女情节恶劣的。
(2)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3-14 03:23:2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初步分析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侮辱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毁损、猥亵尸体、以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等,这些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还有其他形式的侮辱尸体的行为,如抛弃尸体、葬后无故挖开棺木、敞露尸体乃至其他形式的玷污尸体、出卖尸体、非法使用尸体的行为。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依照侮辱尸体罪进行处罚。 二、侮辱尸体罪怎么判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您好,关于什么是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怎么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初步分析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侮辱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毁损、猥亵尸体、以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等,这些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还有其他形式的侮辱尸体的行为,如抛弃尸体、葬后无故挖开棺木、敞露尸体乃至其他形式的玷污尸体、出卖尸体、非法使用尸体的行为。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依照侮辱尸体罪进行处罚。
二、侮辱尸体罪怎么判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解答如下, 问题
一、什么是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
二、如何界定侮辱尸体罪
1、客体要件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尸体,除整具遗体外,还可以包括已经成形的死胎、尸体的部分及成为其内容的物;所谓遗骨,指根据传统祭祖、纪念风习于以保留或应当存留的死者骨骸。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侮辱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
(一)毁损:即对于尸体予以物理上或者化学性的损伤或破坏。既包括对整具尸体的毁损或者破坏,也也括对尸体一部的损坏,比如焚烧、肢解、割裂或者非法解剖,毁损死者的面容,取走脑浆等均构成毁损。从时间要求上,行为人必须于被害人死亡后对其尸体加以损坏,否则如果被害人尚未死亡,其损坏行为构成行为的一部分,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猥亵尸体:即对尸体加以污秽侮辱或者有轻蔑的行为。比如奸尸或者剥夺去衣物,使之暴露于众,在尸体上进行涂划乃至鞭尸;抠摸尸体、向尸体上吐唾液、涂抹不洁之物等均属猥亵行为。
(三)以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这种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
(四)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对于不同的民族而言各有具独特的丧葬习惯,如果行为人明知掩埋处理尸体有违民风习俗,有伤而故意加以为之,显属侮辱尸体行为。例如不殓以棺、将尸体抬放河中、沉尸海港、将尸体弃置人迹罕至的沼坑、将尸体直立埋葬等。上述行为如果为当地习俗所允许者除外。因此对这类行为方式的认定应因不同民族的不同习俗而异。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侮辱尸体者,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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