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的意志,强击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猥亵与两罪都是强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客观上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或者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上,两罪有极其相似之处。但是两罪存在较大的差异,两罪的主要区别:
1、主观故意内容不同。猥亵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罪则以强行奸淫为目的。前者是行为人以通过性器官接触以外的其它性行为来达到性满足的行为,是针对他人实施的能够使行为人或第三者受到上的、兴奋、满足的除以外的性行为。该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表现出或满足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后者必须有通过来达到性满足的故意。
2、客观方面表现不完全相同。猥亵罪是对他人强行实施以外的猥亵行为,而罪则是要求强行与妇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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