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连云港法律咨询 > 连云港其他法律咨询 > 教师法是否能作为行政处分的依据

教师法是否能作为行政处分的依据

雷** 江苏-连云港 其他咨询 2021.02.24 17:47:31 391人阅读

教师法是否能作为行政处分的依据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连云港律师 其他律师 连云港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行政处分具备的基本要素有哪些教师法是否可以作为诉讼的法律依据如果可以,是作为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答复:你好,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者违反纪律的所属人员,给予一种制裁。有时也叫纪律处分。处分的主要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有的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也可以通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给予处分的部门经审核后,也可以重新作出决定,撤销或变更原处分,以示鼓励。《教师法》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对损害了教师的利益,违反了《教师法》的规定的行为是可以提讼的。如果损害行为触犯了《刑法》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提起的诉讼为刑事诉讼。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2021-02-24 17:49:3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行政处分具备的基本要素有哪些教师法是否可以作为诉讼的法律依据如果可以,是作为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答复:你好,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者违反纪律的所属人员,给予一种制裁。有时也叫纪律处分。处分的主要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有的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也可以通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给予处分的部门经审核后,也可以重新作出决定,撤销或变更原处分,以示鼓励。《教师法》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对损害了教师的利益,违反了《教师法》的规定的行为是可以提讼的。如果损害行为触犯了《刑法》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提起的诉讼为刑事诉讼。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一、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为行政复议的依据
二、行政复议范围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复议期限
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于“教材的著作权”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下:
这是当然的,编委会全体成员,有些是出版社;若非汇编作品,则是每一篇文章的具体作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