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是决定对被告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缓期四年再执行,如果被告人在四年的缓期时间内没有再犯罪,四年缓期时间届满后,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的意思。此处的四年缓期时间又称为缓刑考验期,是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考察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促进其积极改造的一个时间段,不同的刑期有不同的缓刑考验期。犯罪后获得缓刑判决是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不是每个被告人都可以获得,除了需要获得有效辩护外还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第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二,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至于危害社会;
第
三,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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