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济宁法律咨询 > 济宁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的规定

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的规定

陆** 山东-济宁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1.27 19:55:45 1355人阅读

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的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济宁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济宁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  
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第
(一)项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且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1)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2)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3)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4)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因第
(二)项和第
(四)项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4、记名股票转让的限制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1-01-27 19:56:4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自由的,但为保护各个股东利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者对部分股东转让股份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也不得转让;
(四)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除非为减少公司资本、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者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并且公司为上述目的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注销或者转让该部分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转让: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自由转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部分股东转让股权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限制的情形主要有: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3636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除权日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例如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以及分红除权日是什么等知识,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权
21209人阅读

除权是股票的发行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那么股份的除权除息是如何定义的呢,股票除权究竟指的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除息除权的具体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改制
7304人阅读

在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企业改制,那么企业改制究竟是指什么呢,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内容有哪些,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规定是什么,以及企业改制房产营业税规定有哪些呢?

信用证办理流程
17745人阅读

信用证在公司进行过程中有可能使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国际信用证流程是什么,信用证诈骗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融资体制改革
24743人阅读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实施都有哪些指导性政策规定呢,这些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有哪些,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是什么,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