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费是自合同交房之日起就应该足额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服务费,所以,即使是没有入住的房屋,也需要交物业费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办理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物业费与装修和入住不相关。扩展资料:关于什么时候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根据地区和小区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交房之日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被物业,需要缴纳滞纳金的。1.开发商通知你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开始算,因为那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屋交给物业费,开发商已经不再补贴物业费。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可以找置业顾问要求减免物业费。2.你到物业公司交房领取钥匙的那天起,开始缴纳物业费(一般是先预交半年)。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权威机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由此可见,业主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还是要及时缴纳物业费的,避免因为不缴纳物业费被。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未达入住要求可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租赁房屋未达到入住条件可以吗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房屋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着缺陷,并且该缺陷致使承租人无常使用,那么该承租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减少租金。如果该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因此,当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对拆迁房屋的权利
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可见,承租人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承租人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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