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女双方都想离婚,所以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
第二是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更方便,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中接受调解。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书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离婚。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律上规定,子女对父母需负担赡养义务。但是,现在许多人成家后,跟父母分开过日子,慢慢地就忽略了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各自推脱不负担赡养义务。如果这时候的父母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父母生活困难。
实践中,子女不给赡养费并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到,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因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符合先于执行的情况,可以向申请先于执行。
因为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先于执行的受案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4、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5、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7、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8、不利己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
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
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一标准常常难以判定。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审判人员往往不敢轻易认定生活困难。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能够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往往是亲属等利害关系人,所以证明力通常不高。
4.最后没领成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领了结婚证但不离婚或还没确定真要离婚的,是不能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彩礼的,即使是原来一方的家庭生活确实因此出现了困难,那也不能要回。所以结婚后离婚,原则上嫁妆做为婚前财产或女方财产归女方,婚后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彩礼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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