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准备的材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以上3-7条在出院时就可以找医院一次性全部办理完,免得还要再跑医院,要是外地医院更是不方便。
流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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