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被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不当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解答如下,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被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不当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解答如下,
1、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房屋保全是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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