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自行决定法律对什么时候结案有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从立案开始,法官会结合案件多少、送达情况、被告是否配合等安排开庭时间,一般情况大概在一两个月之后开庭,如果被告联系不到、不配合、案件复杂需要调取证据的一般开庭时间都会延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审理劳动纠纷案件是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两种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其审理期限是不同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根据法律规定,开庭后无论当庭下判决书,还是择日下判决书,都不能超过审限时间的规定。
尽管判决书的下达期限,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与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但在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的案件极少,绝大多数案件是择日宣判的。
对于民间债务纠纷的案件,去,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然后组织开庭审查,依法做出判决。
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或者调解。
适用一般程序的,应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或者调解。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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