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无论如何你是要还钱的。既然你签字,你也知道不是你借钱,但你自愿作为借款人,那就得承担还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您好,关于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借条中,借款人把债权人的名字写错,出借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没有发现能够及时还款也无所谓。
3、如果债务人以不是债权人的名字为由不还借款,具有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计算担保费有两种情况。 第一是一般按揭贷款的担保费根据计算公式:贷款金额×担保费率×贷款年限计算,担保费率大概为每万元0.3‰到0.5‰每年。 第二种是有些城市已规定了计算房贷担保费费率采用费率递减的方法。如果在10年以内的(包括10年)每年收取担保金额的1.5‰;11到20年的每年收取担保额的1.0‰;21到30年的每年收取担保额的0.5‰。所有的金额加起来就是担保总额,若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其中还需交担保手续费80元每户。 借款人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比如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都需要交纳这笔担保金。不过担保费有多有少,需要考虑个人的还款能力还有信用记录等方面。银行一般会先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要看借款人贷款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来看看是否需要追加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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