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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先分配资本公积,再分配实收资本吗

秦* 河南-周口 其他咨询 2020.10.29 08:12:50 401人阅读

注销公司,先分配资本公积,再分配实收资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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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首次要将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以后发生增加时,随时发生,随时缴纳。不发生增加就不用再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025号
“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2020-10-29 08:13:50 回复

解答如下, 首次要将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以后发生增加时,随时发生,随时缴纳。不发生增加就不用再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025号
“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解答如下, 首次要将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以后发生增加时,随时发生,随时缴纳。不发生增加就不用再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025号
“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解答如下, 首次要将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以后发生增加时,随时发生,随时缴纳。不发生增加就不用再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025号
“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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