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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吗?

刘* 江西-赣州 其他咨询 2020.10.19 16:53:43 377人阅读

申请执行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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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定。申请执行人民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因为当事人时已向人民交纳了案件受理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一个程序。但有关公民或法人向人民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书,应当按人民诉讼收费办法交纳申请执行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020-10-19 16:54:4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向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不需要预交申请费,由在执行过程中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r《诉讼费用交纳办法》r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r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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