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代签授权委托书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吗?

代签授权委托书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吗?

柯* 江苏-徐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17 11:57:00 350人阅读

代签授权委托书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代签授权委托书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字才有效。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受托人只需要拿着《授权委托书》代理即可。伪造授权委托书本身并不能侵权侵犯他人权益,如果不与他人从事法律行为,光伪造授权委托书,对他人不产生任何影响。如果利用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则既可能发生合同责任,也可能产生侵权责任。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中是没有伪证罪的。对代签授权委托书行为可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刑事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受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伪造证据、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分析《合同法》48、49、122条:《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持伪造的授权委托书无疑属没有代理权,依据49条,可能因表见代理而使法律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据48条,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则由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因行为人违约而侵害相对人权益,构成责任竞合,相对人可选择向行为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020-10-17 11:59:0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申请本来就是应该由单位准备材料申请的,不需要你出具授权委托书,除非是不单位申请,那就需要你自己去申请了,你不知道怎么申请委托他人申请才需要授权委托书。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受伤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人授权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有什么区别,委托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人授权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区别: 法人与代表人并非同一人,其性质也大相径庭。法人一般以公司形式出现,是一个经济实体;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虽可成为民事主体,但多数情况下是接受委任,以公司名义行使管理职权。法人依法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而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任命,或由董事会选举、任命,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所以,尽管可能两者的根本利益一致,但开展活动的方式、承担责任的法律要求是有较大差距的。 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注意事项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委托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当事人条款 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 委托处置的事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 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