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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爷爷过世了,请问一下我们该如何继承,有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内容可参考的吗?

苟** 云南-玉溪 遗产继承咨询 2016.10.21 22:02:57 54208人阅读

我们家有一栋老房子是我爷爷修建的,现在爷爷过世了,请问一下我们该如何继承,有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内容可参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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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63条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一、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其次,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说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流转交易,并不代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流转交易。现行立法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的继承而被继承。因为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二、农村房屋如何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你好,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问题为你整理了以上内容,仅以参考。

2016-10-21 22:0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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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目前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2020-12-16 22:00:58 回复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81条

你好,目前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2016-10-21 22:12:5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房子如果是你爷爷奶奶婚姻期间取得,就是他俩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他俩谁,都是一人一半,
你爷爷死亡,需要先办理继承一半手续,确权后,才可以转让过户,
在无遗嘱指定前提,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选定继承人和你奶奶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此时,住房确权,才可以办理过户给你,
可以选择你奶奶买卖过户给你一半产权,再把继承的那一半赠与过户给你。

继子女是否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要看继父母是否订立遗嘱,遗嘱中是否其的份额;
(2)要是没有遗嘱存在或有遗嘱也没有其部分遗产,那么就要看法定继承部分即有遗嘱的没有划分到遗嘱中的那部分遗产的法定继承以及没有遗嘱全部适用的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就要看继承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若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就有权参与继承遗产,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就无权继承遗产。
(3)至于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在未成年的就跟继父母一起生活,继父母抚养了子女的成长;或已成年与继父母一起生活的话,一般不会认定形成抚养关系。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根据继承法规定其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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