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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做生意,他以给对方采购佣金百分之五,说成百分之十,把那百分之五占为己有,算违法吗?

137****3932 广东-中山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20.10.12 12:15:10 464人阅读

你好,我和朋友做生意,他以给对方采购佣金百分之五,说成百分之十,把那百分之五占为己有,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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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12:17:40 回复

一般都是3%,
1、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
2、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3、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您好!房屋交易牵涉的税收是指在房屋交易经过中买方按国家限定征收肯定比例的税收,根据地区的分别税种和税收比例也略有分别,主要税种有:契税(按交易价1%5%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营业税(按交易价5.55%征收)、印花税(按交易价0.1%征收)。其中契税是必交的个税征收两个要求需要其一就征收:
(
1)原主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屋的,
(
2)原房证的出证日子,通常是出证日子5年以内的,营业税是按原房证的出证日子决定的,通常是出证日子5年以内征收,5年外不收。目前这一限定改成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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