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有关规定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私人车指身份证,由核档窗口核验正本);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有关规定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私人车指身份证,由核档窗口核验正本);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解答如下, 代办换证业务无需委托书,只需要在《驾驶证换证申请书》本人于代办人签字即可。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换证手续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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