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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府在小区设立菜市场然后又不管理

180****9903 贵州-黔东南 物业纠纷咨询 2020.10.09 19:47:05 424人阅读

镇府在小区设立菜市场然后又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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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2020-10-09 20:06:05 回复

农民可以要求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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