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你是在外地突发急病重病,可以带医院的所有诊疗资料,包括挂号单,病志,医生意见,医院等级证明,医保定点单位证明和所有收费单据社保卡身份证都带回归属地医保中心。归属地医保中心会给你审计核准医药费,再返还给你。这里边也许会与你的预计有些差距,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你就诊的医院不在当地医保名录之上属于非医保定点单位,那么不能给予报销。
如果是长期在外地生活,最好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这样可以直接在外地指定医院按比例结算医疗费,避免个人垫付全部医疗费,省去很多麻烦。
临时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参保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必须到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长期异地居住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
报销提供材料: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出院小结等所需资料,到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报销。委托他人报销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仍按照参保地的医保规定执行。
报销方法。有关医疗服务设施、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等,按照本地医保报销比例及办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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