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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向公司要求赔偿?

ask****746 江苏-南京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26 12:28:17 393人阅读

我在公司干了10年现在公司要搬迁到 离现在工作地址50公里以外的地方,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向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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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超过1.5小时的可以要求补偿金;工龄*月均工资(应发数)

2020-09-26 13:1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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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755条

你好,你们公司是否已经协商过?有无给你增加补贴呢

2020-09-26 18:09:5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2419条

如果公司不能提供通勤车辆,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2020-09-26 16:48:48 回复

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在派出所辱骂警察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是在警察办公时辱骂警察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第二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是在警察下班期间辱骂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属于犯妨碍执行公务罪。根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辱骂的一些内容,是有可能以威胁方法阻碍执法。

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向另一方请求“家庭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给予一定数量的“家庭补偿”,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得到的支持:

1)夫妻双方曾书面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我们常说的“AA制”;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付出较多的;

3)对于“家庭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才能得到的支持;这个条款本来是为了对于从事家务劳动的家庭成员有所照顾,但事实上却发现应用起来很少能得到实现,原因是家务补偿的前提是夫妻曾经书面约定财产实行AA制,大多数从事家务劳动的都是家庭妇女,她们文化程度不高,结婚后成为家庭主妇不再上班,确确实实为家里付出了自己的时间、精力,放弃了就业、培训、发展的机会。但问题是这类家庭妇女很少会有很高的法律意识,会懂得去和丈夫签订什么夫妻财产约定,她们大多思维是比较简单的,所以这一条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少能得到应用。王主任认为,如果能把这条制度变更为离婚后对家务劳动的一方实行解决上的帮助或者是赡养,可能才更为实际。

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向另一方请求“家庭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给予一定数量的“家庭补偿”,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得到的支持:

1)夫妻双方曾书面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我们常说的“AA制”;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付出较多的;

3)对于“家庭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才能得到的支持;这个条款本来是为了对于从事家务劳动的家庭成员有所照顾,但事实上却发现应用起来很少能得到实现,原因是家务补偿的前提是夫妻曾经书面约定财产实行AA制,大多数从事家务劳动的都是家庭妇女,她们文化程度不高,结婚后成为家庭主妇不再上班,确确实实为家里付出了自己的时间、精力,放弃了就业、培训、发展的机会。但问题是这类家庭妇女很少会有很高的法律意识,会懂得去和丈夫签订什么夫妻财产约定,她们大多思维是比较简单的,所以这一条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少能得到应用。王主任认为,如果能把这条制度变更为离婚后对家务劳动的一方实行解决上的帮助或者是赡养,可能才更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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