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我们要整理一些资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装在文件夹里面,这个资料具体的你可以打电话咨询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
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去你居住证所在地的服务中心,找到工作人员说明来意之后他会让你填一个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完成之后,服务人员会给你打印回单证明你办过这项业务,同时让你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签字,之后一并加入文件袋里。
在接下来就是文件在各个政府服务机构流转,由流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后直接转入所在地的公安局。
最后也是由公安局将居住证给你取消,然后结果反向传递,再由服务窗口传递给申请人,你就会获得通知就取消了。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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