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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应该去哪儿办理失业保险

陈* 天津-津南区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9.15 05:04:47 301人阅读

失业人员应该去哪儿办理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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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失业人员应该去哪儿办理失业保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资源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2020-09-15 05:06:4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资源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资源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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