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大理法律咨询 > 大理工商税务法律咨询 > 刑法修正案七关于逃税罪第四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关于逃税罪第四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

叶** 云南-大理 工商税务咨询 2020.09.08 18:49:35 464人阅读

刑法修正案七关于逃税罪第四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理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大理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第二百零一条增加了
第四款,即“有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
第二百零一条
第四款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第二百零一条增加了
第四款,即“有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
第二百零一条
第四款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第二百零一条增加了
第四款,即“有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
第二百零一条
第四款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