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你说的情况,乙是可以作为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您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建议与我们联系并委托我们协助处理婚姻家事纠纷以及相应法律事务,可以依据你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具体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给出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建议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威信咨询。(如遇电话繁忙时,建议直接添加威信咨询,点击主页里面有联系方式,电话和威信同号)
你好,乙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配偶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无子女的夫妻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出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均等继承。问题中,乙丙丁都是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先将甲和乙的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乙所有,剩余的一半再由乙丙丁三人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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