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行政诉讼复议机关要如何举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行政行为不服,向其上级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行政相对人)与被申请人(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确定 行政复议的原则: 1、全面审查原则:合法性和合理性 2、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复议后不能调解,终止判定) 3、不停止执行原则:(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拖也拖的受不了。 4、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行政主体举证为何这么做的依据,而非行政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对于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应该怎么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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