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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快递员,把用户的快递寄错了,那边

189****5206 广东-清远 消费权益咨询 2020.08.26 12:56:53 431人阅读

我是一名快递员,把用户的快递寄错了,那边一直不肯退回,我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进行索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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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问题,需要管理员关闭。货到付款,在电子商务(网上购物)中指的是由快递公司代收买家货款,货先送到客户手上,客户验货之后再客户把钱给送货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货款再转到卖家账户里去。货到付款,是目前网络交易最风行的一种交易模式,这种模式的出现大大减少了网络诈骗的成功率,为网络交易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在对外贸易中是指出口商先发出货物、进口商后付款的结算方式,此方式实际属于赊账交易,或延期付款结算。

2020-08-26 13:10:53 回复

  快递中转错了要看是谁的过错,以及是否由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属于快递公司的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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