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实际财物损失的,还需要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罪名的立案标准为: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人可能会说,损坏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就没事了,那真是图样图森破,寻衅滋事罪可以了解一下,没有数额限制哦。
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并没有退赃后的诈骗嫌疑人是否有法定量刑情节的特殊规定,可以推定,主动退赃的,可以作为认罪态度良好的表现,酌情从轻定罪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