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配套设施与设计变更了该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吸引买房者前来购房,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了很好小区配套措施,但是在买下房子后,交房时却发现当初小区规划的配套设施已经被开发商擅自修改了,那么开发商此举合法吗?
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导致交付的商品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的不符,买受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如坚持诉请继续履行,客观上又无实现的可能,或继续履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则诉请肯定会被驳回。
交房标准,如果约定的天然气管道没有安装,而损失鉴定又无法得出结论,在出卖方以确定违约的情况下,能否依当事人提出的确定损失标准酌情判决经济赔偿,可能会作出否定回答,以无证据证明损失为由,直接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故预防此风险,可在合同中时限约定违约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吸引买房者前来购房,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了很好小区配套措施,但是在买下房子后,交房时却发现当初小区规划的配套设施已经被开发商擅自修改了,那么开发商此举合法吗?
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导致交付的商品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的不符,买受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如坚持诉请继续履行,客观上又无实现的可能,或继续履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则诉请肯定会被驳回。
交房标准,如果约定的天然气管道没有安装,而损失鉴定又无法得出结论,在出卖方以确定违约的情况下,能否依当事人提出的确定损失标准酌情判决经济赔偿,可能会作出否定回答,以无证据证明损失为由,直接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故预防此风险,可在合同中时限约定违约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吸引买房者前来购房,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了很好小区配套措施,但是在买下房子后,交房时却发现当初小区规划的配套设施已经被开发商擅自修改了,那么开发商此举合法吗?
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导致交付的商品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的不符,买受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如坚持诉请继续履行,客观上又无实现的可能,或继续履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则诉请肯定会被驳回。
交房标准,如果约定的天然气管道没有安装,而损失鉴定又无法得出结论,在出卖方以确定违约的情况下,能否依当事人提出的确定损失标准酌情判决经济赔偿,可能会作出否定回答,以无证据证明损失为由,直接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故预防此风险,可在合同中时限约定违约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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