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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接到受遗赠后在两个月内怎样表示接受遗赠?

ask****863 江苏-南京 其他咨询 2020.08.17 14:31:57 386人阅读

受遗赠人接到受遗赠后在两个月内怎样表示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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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谁通知你的,你就明确告知他你接受遗赠就可以了。

2020-08-17 14:4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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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002362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8384条

对动产进行交付,不动产变更登记即可

2020-08-17 16:37:1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9892条

你好,一般正常接受财产即可

2020-08-17 14:40:06 回复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由于黄先生自己也认可在爷爷奶奶去世后不久就从其父亲处看到了公证遗嘱,但直至起诉时已近2年,在此期间黄先生未作过任何接受的表示,故遗赠自动失效,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当事人通过证明其在法定期限内就遗赠事宜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2015】苏民申1567号);
就遗赠事宜向法院咨询起诉事项(【2013】珠中法民一申字第6号);
即使并未实际进入诉讼程序,同样能被法院认定已做出有效的接受遗赠表示。法院认定有效的、以办理公证作出接受遗赠意思表示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如:
在被继承人公证遗嘱上签字表示接受遗赠(【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607号);
向公证处提交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申请办理愿意接受遗赠的公证(【2015】杭拱民初字第250号、【2008】杭西民三初字第1173号);
于公证处办理公证发函给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表示接受遗赠(【2007】上民一初字第1057号)。
同时,与起诉的情况一样,法院的认定并不以当事人完成办理公证为必要条件,甚至在当事人因其他原因导致其接受遗赠声明公证书被撤销的情况下(【2015】杭拱民初字第1711号),法院仍然认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已经有效作出,遗赠成立。

只要法定继承人提不出证明受遗赠的人曾明确表示放弃遗赠的证据,都视为接受遗赠。没有必要要书面的文件送达法定继承人。
也就是说,想要说明受遗赠人没有接受遗赠,是要法定继承人去举证,受遗赠人明确申明不接受遗赠的!
当然同时,受遗赠人必须提出遗赠人要把财产遗赠给他的证据!也就是遗嘱,而且最好是公证过的。
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的。但是法定继承人照样可以不承认,正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才不需要遗赠人举证自己接受了遗赠,而是要法定继承人举证遗赠人没有接受遗赠。

表示有明确表示和以其作出的行为推断表示两种。所谓明确表示是指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明确告知其法定继承人,其依据遗赠书继承遗产;推断表示是指虽然没有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但是根据被遗赠人作出的行为比如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处分、收益遗产,这也表明了被遗赠人实际上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了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所以根据情况孙子算接受遗赠。但是要办理过户需要孙子提供有效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后才能过户。作为孙子,不在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里,如果无法提供有效遗嘱,丧失继承权。
以上是对受遗赠人如何表示接受遗赠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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