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广州法律咨询 > 广州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就把信息撤回,退群了,他还打电话来骂我,我挂断了,还打了,然后我就拉黑了,这个算骚扰吗?

就把信息撤回,退群了,他还打电话来骂我,我挂断了,还打了,然后我就拉黑了,这个算骚扰吗?

ask****092 广东-广州 家事纠纷咨询 2020.05.29 23:53:08 326人阅读

在一个同城群里,有个人把身份证发出来了,然后我提醒他,然后他就说什么我哔哔什么,还开始骂人,后来我就跟他骂两句,一冲动就说他来打我啊,他说明天就来打我,后来我不想跟吵了,就把信息撤回,退群了,他还打电话来骂我,我挂断了,还打了,然后我就拉黑了,这个算骚扰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广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1543条

详情可以进一步沟通,帮你分析案情,厘清法律关系并给出法律解决方案

2020-06-04 09:07:23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40763条

你好,报警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2020-05-30 09:32:01 回复

网络上的侮辱与现实中的侮辱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侮辱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应当依法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利。用户有权在其朋友圈内正当、合法地表达观点或发表其评论,但聊天记录、朋友圈发布内容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扩展资料:群里辱骂他人损害名誉难免承担法律责任日前,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名誉权纠纷进行判决,判决被告在其朋友圈登载致歉声明,对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元。原告黄钰与被告冯某雨都是年纪三十出头的青年妇女,多年前双方通过朋友介绍相互认识。2015年双方曾有过矛盾纠纷,被告冯某雨一直扬言寻机对原告黄钰打击报复。2017年12月,在获知原告在县城摆夜摊后,被告即在其群里发信息,群聊中声称原告“睡她表弟多年,她表弟家里人骂死了”、“她妈就是去广东睡回来才生的那个黑憋(意指原告)”。还在朋友圈唆使男网友去强奸原告,并配发原告的个人照片。当日晚上,得知被被告辱骂后,原告和家人与被告发生口角。次日,原告到被告店门要跟被告评理,一时冲动才动手打烂被告的广告牌等。事后,公安机关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原告母女愿意赔偿被告财物损失,但被告拒绝对在群里发骂话一事承担责任。今年3月,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被告冯某雨到庭应诉时则辩称,原告诉称并不属实,被告没有发布原告提供的那些聊天记录过,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大新县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具有公开性和传播性。便捷快速,散播广泛。被告在群中发布诽谤、侮辱、贬低原告的信息,并配发原告的个人照片,造成相关信息的公开传播,引发他人对原告声誉的猜测,致使原告的名誉权受到损害,侵害了严格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法院遂作出前述的判决。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指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的主体、订立形式、订立程序、合同内容、履行方式、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等,都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公平原则。又叫公平正义原则。指当事人在设立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等方面,要公正、合情、合理。
(三)平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四)协商一致原则。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取得意见一致后,订立劳动合同。
(五)诚实信用原则。指劳动关系主体进行劳动活动必须诚实、守信、善意,享有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8045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7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3119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6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