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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潼南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潼南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潼南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亦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照100元/天的标准计算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

护理费原则上按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后续护理费

后续护理费的期限和护理依赖程度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完全护理依赖的,护理费120元/天,系数按照100%计算;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120元/天,系数按照80%计算;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120元/天,系数按照50%计算。后续护理依赖,护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4.交通费

受害人乘坐飞机、火车等实行实名制购票的交通工具就医的,交通费按实名票据据实结算;受害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就医的,原则上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之间酌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60元/天的标准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情况,参考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意见,原则上由人民法院在300元至2000元以内酌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原则上由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以内酌定

8.康复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

9.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

10.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办理丧葬事宜支出费

(1)办理丧葬支出的交通费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支出的交通费原则上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500元至3000元以内酌定

(2)办理丧葬支出的住宿费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支出的住宿费原则上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500元至2000元以内酌定

(3)办理丧葬支出的误工损失

受害人亲属误工损失原则上按照100元/天的标准计算

14.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5.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6.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潼南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潼南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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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垫付医药费剩下的钱该怎么退还

广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遵循合同约定。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关于垫付医药费及剩余款项退还的具体条款,按要求执行。 (二)及时提供凭证。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后,被保险人或家属尽快将费用清单等凭证交给保险公司,方便其审核。 (三)协商解决争议。若对费用合理性有分歧,先与保险公司协商,争取达成一致。 (四)走法律途径。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款项退还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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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垫付医药费后剩余款项的退还,要按保险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若垫付金额超合理费用,剩余部分一般需退还保险人。 2.退还流程是,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后出具凭证,被保险人或家属及时交给保险公司,审核后按约定方式退还,如转账到指定账户。 3.若有争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定。关键是遵守合同条款,准确提供资料,确保款项依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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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保险垫付医药费后剩余款项是否退还及退还方式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有争议时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当保险垫付金额超出实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应退还保险人。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后会出具凭证,被保险人或家属需及时提供给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按合同约定退还。若双方对费用合理性有分歧,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在此过程中,遵循合同条款、准确提供资料是保障款项依规退还的关键。如果在保险费用退还等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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