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的情形:

(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案件;

(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邻接权中的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权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价值、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权利人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也可以与财产权利损害赔偿一并提起诉讼。

在后一种情形下,权利人如果将精神损害赔偿列为独立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就该诉讼请求单独确定赔偿额。

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江北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509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574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27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3140元

(2)采矿业96743元

(3)制造业89966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0863元

(5)建筑业67918元

(6)批发和零售业8798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5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6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5067元

(10)金融业129860元

(11)房地产业8731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893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4920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631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5841元

(16)教育12769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4314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391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1249元

二、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的情形:

(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案件;

(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邻接权中的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权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价值、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权利人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也可以与财产权利损害赔偿一并提起诉讼。

在后一种情形下,权利人如果将精神损害赔偿列为独立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就该诉讼请求单独确定赔偿额。

该江北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江北区律师

2小时前

离婚有按揭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夫妻有关于按揭房屋分割协议的,严格按协议内容处理。 (二)无协议且房屋为一方婚前付首付、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该方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三)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并按揭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继续还剩余贷款,并按房屋购买价格、贷款、增值等情况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小时前

离婚有按揭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离婚分割有按揭的房屋财产时,先看夫妻有无协议,有协议按协议处理。 2.若没有协议,一方婚前付首付、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付款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婚后共同购房并按揭,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还剩余贷款,并按房屋购买价、贷款、增值等情况补偿另一方。

5小时前

离婚有按揭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律图彭水县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离婚时对有按揭的房屋财产分割,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一方婚前首付按揭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购买按揭的,属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取得房屋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分割有明确规定。在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协议处理。对于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考虑到房屋购买的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确定房屋归属首付方,但另一方在婚后参与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有权益,所以需给予补偿。婚后共同购买的按揭房,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均等分割是原则,取得房屋的一方要继续承担还贷责任并补偿对方,补偿数额综合多因素确定。如果您在离婚房屋分割方面遇到具体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