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 江津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江津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江津区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江津区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江津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每年从1月1日起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发。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4个月计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9个月计发。


该江津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江津区律师

31分钟前

如何取证夫妻名义同居关系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取证夫妻名义同居关系可通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等合法方式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 要证明存在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需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一是证人证言,可找同居地邻居或物业人员作证,证明双方日常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二是视听资料,如拍摄到双方共同进出住所、举办类似夫妻仪式的照片或视频,需确保拍摄过程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三是书证,包括以夫妻名义签署的文件、标注双方为夫妻关系的共同租房合同,以及体现夫妻关系表述的书信或聊天记录等;四是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若上述机构曾对双方关系进行调解,出具的相关证明也可作为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取证过程必须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等权益。如果在取证时对证据的合法性或有效性存在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取证行为合法且能有效支持自身主张。

2小时前

如何取证夫妻名义同居关系

律图三沙市律师 最近回复:

要有效证明双方存在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需通过合法途径收集多类证据,确保证据真实且具备法律效力。 1.证人证言方面,可向同居地的邻居、物业工作人员等寻求帮助,请他们出具证言,证明双方日常以夫妻名义相称并共同生活,比如一起处理家务、共同参与社区活动等行为细节。 2.视听资料方面,收集能反映双方共同生活状态的照片或视频,比如拍到双方共同进出同一住所、在公共场合以夫妻身份互动,或举办类似夫妻仪式的画面,这些资料需清晰体现双方以夫妻名义相处的情况。 3.书证材料方面,整理以夫妻名义签署的文件,比如共同租房合同中注明双方为夫妻关系,或其他以夫妻名义签订的协议;另外,双方的书信、聊天记录中若有体现夫妻关系的表述,也可作为证据保留。 4.基层组织证明方面,若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曾对双方关系进行过调解或登记,可向这些组织申请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双方在调解或登记时被认定为夫妻关系的情况。 取证过程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比如私自拍摄他人隐私画面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小时前

如何取证夫妻名义同居关系

海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证人证言。可向同居地的邻居、物业工作人员收集证言,证明双方日常以夫妻名义相处,例如互相以配偶称呼、共同承担家务或照顾彼此生活等情况。证人需能清晰陈述所见所闻,其证言需保证真实性。 (2)视听资料。可收集双方共同进出同一住所的照片或视频,或记录到双方举办具有夫妻仪式性质活动的影像。这些资料需能体现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状态。 (3)书证材料。包括以夫妻名义签署的文件、共同租房合同中注明双方夫妻关系的内容;双方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里有体现夫妻关系的表述。书证需保持原始状态,不得篡改。 (4)基层组织证明。若居委会或村委会曾对双方关系进行过调解,或在日常工作中记录过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情况,可申请这些组织出具相关证明。 (5)取证合法性。所有取证行为需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非法获取的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提醒: 取证时需确保手段合法,避免因非法取证导致证据无效;不同情形下证据的证明力存在差异,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指导。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